2012年-全球電子商務市場發展概況


(一)美國

根據comScore(2012)研究資料可知,美國2011年電子商務市場之成長率明顯超越零售市場。而2011年美國電子商務市場總花費為256億美元,相較於2010年多了12%。而旅遊電子商務市場(Travel E-commerce)花費成長了11%,同時零售電子商務市場(Retail E-commerce)也成長了13%,該研究也同時發現了使用智慧型手機(Smartphone)購物的人數持續增加,並且也指出2011年相較於2010年來說,有285萬人使用手機瀏覽網路零售商的資訊,較前年增加了87%,且增加的趨勢並沒有停頓的跡象。會產生這個趨勢的原因是因為智慧型手機的便利性(動一根手指就能購物)。除此之外,智慧型手機還可以立即進行比價,省去消費者各家比價的體力與時間,而在消費者使用手機進行電子商務中,電子帳單(Electronic Payment)成長了80%、網路拍賣成長了72%、線上零售(Online Retail)成長了87%,可見2012年智慧型手機將會成為零售商角逐競爭的地方。

在電子商務領域中的政策來說,「保護消費者個人資料」就是一項重要的議題,而在對於電子商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歐盟早在1998年就提出了「資料保護指令(Direction on data protection)」在此命令中規定禁止將個人隱私資訊傳輸至非歐盟之國家(Non-european union countries)。而美國則基於:1.使消費者個人資訊可以無障礙的傳輸與,2.加強保護消費者個人資料這兩個因素,美國政府提出了「避風港架構(Safe Harbor framework)」,其背後的原因就在於,必須做到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才可以增加消費者對電子商務的信任感,進而有助於提升網路經濟的成長,因此,美國透過「避風港架構(Safe Harbor framework)」和歐盟合作。以美國政府的US-EU Safe Harbor framework來說,企業加入此架構的好處(Benefit)為,加入後可以「合法地」取得歐盟會員國消費者之個人資料,也就是說在這個政策之下,美國可以透過網路與歐盟會員國之消費者進行合法的交易活動。



(二)歐盟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2012)的研究報告指出,發展電子商務與網路服務依然存在著龐大的商機。該報告指出在沒有任何障礙(obstacle)的理想情況下若將15%的零售銷售額(Retail Sales)轉變成電子商務銷售額,將可增加消費者204億歐元的利益,也可以令電子商務銷售額占總GDP的比例由2010年的3.4%成長至2015年的6.8%,至2015年更可以令網路經濟占總GDP的比例翻倍成長。但不幸的是,現今依然存在著許多障礙,使得消費者及企業無法享受前述的利益。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將在2012年開始實施「數位化單一市場計畫(Digital single market)」該計畫提出了現今存在的五大障礙,以及如何解決這五大障礙的方法,預計計畫完成後將會造福五大族群。

五大障礙分別為:缺乏合法的跨國界網路服務、消費者使用網路服務時隱私權沒保障、結帳及運送系統的不完善、網路服務容易遭濫用且易產生難以解決的糾紛、網路傳輸速度過慢所導致的無效率。

對於這五大障礙,歐盟執行委員會有五個解決方法分別為:

   1、 發展合法的跨國界網路服務:在發展跨國網路服務的同時,各會員國的行政單位將會管理電子商務及保護消費者,其中也會特別針對個人智慧財產權做保護,同時也加強防止不公平的商業行為發生。

  2、 加強消費者私人資訊的保護:會加強訓練網路交易者(Online traders)使他們具備保護消費者資料的能力。

  3、 建構可靠且有效率的結帳與運送系統:加快各會員國間的整合,使得此目標可以早日達成。

  4、 打擊網路濫用及有效率地解決網路糾紛:為了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全歐盟執行委員會將修正關於智慧財產權的法律。

  5、 部署高速網路:歐盟各會員國將會投資架設高速網路,並特別針對各會員國之遙遠鄉村的部分做加強,使得各國皆有方便的高速網路。除此之外還會發展雲端科技(Cloud Computing)


利用上述方法解決了障礙後,將會有五大族群受益,分別為:

  1、 消費者:將15%的零售銷售額(Retail Sales)轉變成電子商務銷售額,將可增加消費者204億歐元的利益。

  2、 企業:小公司可以利用網路無國界的特性尋找並進入新的市場,指自身的商品的潛在消費者增加。

  3、 歐洲居民(Citizen):歐洲居民可以享有方便、安全且快速的無線網路環境。

  4、 求職者(Worker):該報告指出將一個非網路(Off-line)工作機會的資源轉投入網路經濟將創造2.6個工作機會。且此計畫將使某些歐盟會員國(法、德、英、瑞典)的工作機會增加。

  5、 自然環境(Environment):因為網路服務的改善,人們可以有效利用網路取得資訊,使得資源不會無效率地被浪費。譬如消費者可以利用網路比價後,就不會有使用交通工具四處比價,造成排放廢氣傷害自然環境的情況發生。


(三)日本

根據J.P. Morgan(2011)「Nothing but Net-Asia」研究報告指出,日本的B2C電子商務市場的經濟價值約為4.5兆日圓,約占全日本總零售額3.3%。對無店鋪零售業(網路購物、電視購物、郵購等)而言,網路購物占其銷售額之60%。而日本網路購物通路最有名的分別為樂天(Rakuten)、亞馬遜日本(Amazon Japan)、雅虎日本(Yahoo Japan)。

日本的電子商務市場為一個成熟的市場,因此有很多便利的服務,分別為:

  1、 網路超級市場(Internet supermarket):日本網路超級市場的經濟產值預估約為50億日圓,而由於競爭激烈,2011年日本主要的超級市場皆加強自身網路商店的服務,像是今日訂明日到(Next-day delivery)的服務,大大的提升便利性。
(參考: http://jeba.jp/english/whitepaper/e-commerce.html)。

  2、 網路資料庫(Database):雅虎日本希望透過與網路資料庫的合作,來擴展在國內電子商務市場的占有率。因此,自2010年便與START TODAY公司旗下的ZOZOTOWN合作進行一個名為FDP Strategy(Fashion Database Open Platform Strategy)的合作計畫,也就是消費者在雅虎購物內搜尋商品等資訊將會儲存在商品資料庫(Fashion Database, FDB)中。而同年雅虎日本也與比價公司Venture Republic Inc.合作取得他的資料庫,這樣也可以提供給使用者更完備的價格資料。
(參考http://www.forbes.com/forbes/2011/0425/features-yusaku-maezawa-japan-harajuku-billionaire_2.html)


(四)中國大陸

對中國大陸而言,網路為一個新興的零售通路。2010年中國大陸的B2B與C2C之零售額占總零售銷售額的3.4%,根據研究單位iResearch(2010)的研究報告顯示在2012年時此數字將上升至5%,也預測在2013年時此數字將會上升至6.5%。除此之外,iResearch(2010)也指出從2007年使用網路購物的人數佔網路用戶的百分比上升至26.2%,而往後每年也維持上升之趨勢,因此,預估2013年時將會到達36.2%。由此可見,網路購物產業在中國大陸雖然是個新興的零售通路,但是它的成長卻是非常快速的。

而根據J.P. Morgan「Nothing but Net-Asia(2011)」可知使大陸網路購物產業快速成長的因素有以下六點:

  1、 龐大的網路用戶:
  中國大陸現今擁有全世界最多的網路用戶,根據中國網路資訊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CINIC)2012年資料可知,總結過去五年網路用戶的增長狀況,從2006年的10.5%開始,往後平均每年增加5.6%的網路普及率,至2011年網路普及率已成長至38.3%,總網路用戶共有5.13億人。而關於使用手機上網之用戶,2011年,手機用戶中有36.5%使用手機上網,使用手機上網之用戶共有3.56億人。故可知比起以前,現在的中國大陸人民花費在上網的時間增加了,這也造成了使用網路購物的可能性也同時增加了。

  2、 網路交易信任問題的改善:
  在中國大陸網路交易的問題逐漸獲得改善、知名品牌也開始透過網路販售商品,中國大陸網路購物擁有多種結帳方式,中國大陸消費者也逐漸適應利用網路銀行進行結帳,可見對中國大陸消費者而言,進行網路購物的誘因(Incentive)增加,故網路購物的銷售額自然成長了。

  3、 可支配所得(Disposable Income)的增加:
  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 of China, NBSC) 2006至2010年資料可知,中國大陸的平均每人GDP(GDP per capita)逐年成長,亦即,中國大陸人民的所得逐年增加,故可支配所得也逐年上升。消費意願亦逐增加,而網路購物為消費的一部分,應該也會同時增加。

  4、 政府推動消費帶動經濟成長:
  與美國消費占GDP 70.1%相比,中國大陸的消費占GDP僅34.5%。因此中國大陸政府將原先的「刺激投資及出口帶動經濟成長」轉變為「刺激消費帶動經濟成長」,也帶動網路購物的消費。


而J.P. Morgan(2011)的研究報告也指出,在快速成長的中國大陸電子商務市場中,存在著幾個當紅的議題:

  1、 社群網站(Social Networking Site, SNS)與微網誌(Microblog):
  在中國大陸,社群網站與微網誌為目前最新的電子商務管道。因為人們經常利用社群網站與朋友們分享資訊,也經常透過寫微網誌與朋友們分享生活點滴,這當中很可能包含著網路購物的連結及一些使用的經驗,促使朋友因為看了介紹興起購買的念頭。

  2、 網路遊戲(Online game):
  除了社群網站及微網誌,網路遊戲也是一個新興的電子商務管道。因為玩遊戲需要儲值點數、玩家間買賣交易虛擬的遊戲裝備(C2C)等,皆為電子商務行為。在中國大陸,2011年網路遊戲的成長率為23%。

經過上述對美國、歐盟、日本、中國大陸電子商務發展的概述之後,可以發現在歐、美、東亞地區的電子商務產業都呈現成長的趨勢,而臺灣在電子商務領域中的努力,從經濟部2009~2012施政計畫中的資料指出,2005年到2008年政府輔導了累計兩千餘家企業進行資訊透明化電子商店標章、線上選擇性爭議處理機制、交易履約保障機制、雙向身分認證付款機制、電子商務多元付款機制等等輔導的內容,從中不難發現政府同樣積極在推行電子商務產業。

此外,在對電子商務隱私權政策中,美國與歐盟除了對隱私權有所重視之外,美國還進一步實行「避風港架構(Safe Harbor framework)」,讓加入此政策的企業可以合法取得歐盟會員國的資料,這樣的效益除了可以維護消費者進行電子商務活動時的信任度之外,也有助於企業能合法、便利取得跨國消費者資料,而這點也是值得臺灣學習的地方。




References
1. European Commission staff. (2011). 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the council, the European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and the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 (working paper 1641). 
2. J.P. Morgan. (2011). Nothing but net-Asia. US.
3. comScore. (2012). US digital future in focus. US. 
4. 經濟部。(2008) 。經濟部中程施政計畫。臺灣。
5. 中國網路資訊中心。(2012)。第29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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