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011至2012我國電子商務發展大事紀

2011年7月


(2011/7/1)

台北市政府資訊處表示,7月1日起開通「Taipei Free台北公眾區免費無線上網」服務,在公眾區民眾只要經過申請,即可使用免費上網服務。而未來,台北市政府將把無線網路擴展至戶外公共場所,屆時便可像3G上網一樣,走到哪都可使用台北市政府所提供的免費無線網路。


(2011/7/7)

臺灣電信業者中華電信日前(5日)宣佈,為了配合政府推動「國家寬頻發展政策」,確立未來將投入2千億元擴建寬頻網路,並預計在2020年提昇臺灣的寬頻上網速度至1Gbps。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表示,未來將做為國家寬頻產業發展的先驅,釋出1,300億元,長達十年的寬頻投資額用以擴建。此外,總經理張曉東也指出,在未來3到5年內,3G投資額將由每年30-40億元調高至每年50億元,加碼投資3G網路建設。


(2011/7/14)

消基會統計指出,今年上半年團購投訴事件已達206件,是去年的3倍。為有效保障網路團購者權益,我國團購網GOMAJI推出「即時核銷系統」。「即時核銷系統」就是當消費者在GOMAJI下標後會收到手機簡訊的購買憑證序號。消費者到店裡消費無須在事先列印購買憑證,同時在實際消費完畢後,款項才會從預先存在銀行信託專戶中的團購金額扣除。若無消費則可在七天內寄回折讓單請求GOMAJI退款。團購信託履約可讓店家掌握消費者使用團購優惠的狀況,作業流程方面也可有效增加對帳效率,以及評估未來備料和人力之調配,減少客訴發生。當店家經營不善倒閉時,消費者所購買的票券價值也仍可被保障,確保消費者權益。目前已有286家商家配合使用此系統。


(2011/7/15)

關於手機應用軟體(App)7天鑑賞退費機制,臺北市政府經過一個多月的協商,於昨(14)日獲得蘋果公司的回應,表示已遵循臺灣消保法規定,修正Apple iTune Store定型化契約,未來臺灣地區的使用者購買App,可享有7天內無條件退費,此舉將更確保消費者的權益。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民國92年函釋,透過網際網路販售數位化商品必須遵守7日鑑賞期的規定,臺北市政府現階段除了點名蘋果公司,Google的Android Market也是名單之一,北市府表示,該企業因不同意7天鑑賞期的要求,已遭重罰一百萬的處分,如之後仍未提出修改方案,則不排除繼續開罰。



(2011/7/19)

為了回應台北市政府的七天鑑賞期的要求,Google關閉了付費應用程式的相關服務,讓全台Android百萬用戶權益受損。Google的Android平台付費應用程式起初規定試用時間為15分鐘,遭到消費者投訴,再拒絕改善後被北市府開罰一百萬元,而後主動關閉Android Market付費應用程式的相關服務。



(2011/7/26)

看準網路社群遊戲的龐大商機與發展潛力,臺灣最大的入口網站Yahoo!奇摩與智冠旗下的「遊戲新幹線」合作,於今日(25日)宣布將攜手打造全新華文社群遊戲平台─「Yahoo!奇摩社群遊戲」;預計於8月3日正式上線,初期將提供42款線上遊戲,年底前則以破百款遊戲為期許目標。



(2011/7/23)

臺灣知名購物網站PayEasy在成立10年後,決定整合虛擬與實體通路,以旗下的化妝品牌進軍中國大陸市場。PayEasy總經理林坤正表示,在中國大陸百貨專櫃的設立,將瞄準精品購物客層,同時也計畫於2011年底,正式在中國大陸成立15間實體店面,擴大公司規模。林坤正指出,未來PayEasy不論是實體或是虛擬都無所謂,重點在於將網路會員導入實體消費族群。PayEasy不只在中國大陸設點,馬來西亞也於一年多前開設網路平台,學習市場經驗。





2011年8月



(2011/8/18)

蘋果系列的iPhone及iPad是為手機應用程式(App)的濫觴,至今各種應用程式雨後春筍般出現,經濟熱潮持續發燒。國內的資策會與中國通訊企業協會將攜手促成兩岸電信公司的合作,發展Apps內容產業,搭起兩岸通訊產業活動的橋樑。目前已經互聯上架的包括中華電信Hami Apps、中聯通Wo Store、遠傳S市集與S市集店中店。資策會表示,下周擬簽署的Apps應用商店合作備忘錄(MoU),將有中華電信、遠傳電信、中國聯通、中國移動等兩岸的電信公司高層出席,屆時會由資策會與中國通訊企業協會代表簽約,或是由兩岸的電信業者各自簽訂合作備忘錄,目前雙方還在進行最後的協商。



(2011/8/25)

我國免費網拍平台「飛翔駱駝」與中國大陸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寶」已簽訂合作備忘錄,預計於今年年底,中國大陸買家在「飛翔駱駝」購物時,可直接透過「支付寶」消費付款,成為第一家大陸網友可直接購買臺灣產品的電子商務平台。「飛翔駱駝」在去年8月創辦,以免費刊登、信用卡代收貨款的機制,搶攻C2C電子商務市場。而「支付寶」為第三方網路支付平台,於2004年由阿里巴巴集團成立。「支付寶」的運作模式為收到買家的匯款後即通知賣方出貨,而買家收到商品才會將款項支付給賣方。





2011年9月


(2011/9/2)

PChome商店街成立子公司來客國際,於8月31日推出「Liker」團購網站,正式宣告PChome跨足團購市場。Liker強調在地化深耕經營,以大台北地區為起點,帶動中小型商家消費人潮。目前將有150家商店陸續上架,類型囊括餐廳、SPA、美容、休閒等,每日皆提供消費者限時限量的折價券促銷活動。


(2011/9/7)

臺灣高鐵近日宣布將於十一月推出手機購票服務,只要手持智慧型手機,下載高鐵專用的App,憑手機訂票的條碼(QR CODE),便能輕鬆的通過驗票閘門,加快旅客進站的速度。十月開放民眾測試,只要使用此系統的旅客便能享有優惠票價。



(2011/9/15)

「2011兩岸流通服務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9月20日將在台中舉行,此次電子商務媒合會在資策會及經濟部的協力下,預計至少可簽署八項合作意願書,希望能幫助業者掌握兩岸產業未來發展的商機。兩岸眾多知名業者將出席會議,其中包括B2C方面中國大陸的京東商城、騰訊QQ商城、飛虎樂購;團購業者拉手網、GOHAPPY快樂購物網、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另外還有食品業者統一集團、85度C與俏江南,以及化妝品業者Fashion Guide等,都將與會談合作計畫。



(2011/9/29)

消基會日前對電信業者手機上網服務進行調查,發現業者並未對使用「非吃到飽」型的行動上網用戶提供傳輸量到達上限的通知,導致用戶無法隨時了解自己的網路傳輸量,容易因此傳輸爆量,支付高額費用;電信業表示將立即改善,做出相關配套措施。今年8月消基會調查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亞太與威寶共五家電信業者的上網服務,發現只有中華電信會在用戶使用的網路傳輸量達限額的70%時進行簡訊通知,但在傳輸量達上限時卻也未再進一步通知;而其他業者目前還未提供查詢與通知的服務;雖然用戶可在網路下載APP程式以監控自己網路流量,但消基會認為業者該有責任主動提供服務。





2011年10月


(2011/10/4)

五大有線電視系統商(MSO)攜手雲端及數位電視相關業者,昨宣告正式成立「雲端暨聯網電視論壇」(CCTF),估計帶動上看新台幣千億元的商機。雲端科技時代,為加速國內產業數位匯流,「雲端暨聯網電視論壇」會長、臺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CBIT)理事長簡仁德表示,希望藉論壇的跨產業建構,整合內容業者、有線電視系統營運商、系統整合商、終端設備商及雲端服務等垂直產業鏈,打造互利共生產業環境,推動臺灣家庭走向多螢一雲的數位生活。



(2011/10/8)

中華電信與IBM公司預計於明(2012)年第一季合作推出雲端平台服務,目標將鎖定擁有自有軟體的中大型客戶,希望藉由雲端應用服務,提供企業快速取得豐富的資訊,並以用量計費方式取代高額授權金,不僅建構新的商業模式,也降低企業採購風險。針對中華電信與IBM的合作案,李炎松指出,目前已簽訂策略聯盟合作備忘錄,協定建構開發環境。不讓中華電信專美於前,日前遠傳電信也提供八大智慧雲端服務,至今已與國內近50家軟體開發商合作,藉由充分了解顧客的需求,以專業及客製化的創意概念,推出照護雲、運輸雲,未來也將深耕數位教學的領域,進一步拓展雲端市場。





2011年11月


(2011/11/8)

部落格行銷正夯,特別是部落客以素人身分撰寫的心得文,不僅取信廣大網友,行銷成本也相對其他傳統媒體低。不過,當心得文與廣告文界定不清時,就容易產生爭議。立法院上個月通過公平交易法修正案,未來部落客只要有收受廠商報酬就算廣告行為,如果被檢舉內容不實,就得負連帶賠償責任,最高可罰酬勞的10倍金額。



(2011/11/29)

本月24日,經濟部於行政院報告「中小企業法規調適推動情形」,建議修改多項法條,其中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最受關注。此法條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不願買受商品時,可於七日內無償退回商品及解除買賣契約。即一般俗稱的「七日鑑賞期」,保護消費者在「未能檢視商品」之處境下所作的買賣。以網際網路為銷售平台的App,具備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的特性,而被消保法歸類為「郵購買賣」,允許在下載七日後無償退貨。「著作權筆記」公益網站主持人章忠信表示,當初的消保法立法情境已過時,加上App的產品性質與一般實體商品迥異,它具有版權以及短時間內便可消費完畢的特性,與電子書、MP3、影音電子檔案等的數位產品相同,是否適用於現行消保法亟具爭議。未來行政院將比照各國法律,以特別法或於現今消保法增訂除外規定的方式改進,期許能造就消費者和開發商雙贏的局面。面對未來數位產品和服務趨勢,此次修法也是增加競爭力的必要之舉。





2011年12月


(2011/12/7)

臺灣網路目前必須等到104年才能完成4G執照招標。NCC主委蘇蘅今日表示,因為科技變化太快,智慧型終端設備爆炸性成長,原訂2015年7月前回收2G頻譜、開放4G執照招標的時間表可以有些彈性,意即時程可望提前。 NCC說明,國際電信聯盟ITU去年公告4G包括LTE、WIMAX兩標準,臺灣也正在騰出頻譜、規畫新的業務。 4G釋照目前卡在頻譜,交通部次長郭蔡文表示,可供4G釋照的主要頻段有700MHz、1800MHz和2.6GHz。1800MHz要等104年7月2G收回後釋出,2.6GHz則涉及WIMAX業者正在使用。軍方用700HMz是非常好的頻段,目前軍方同意騰讓挪移出700MHz頻譜供4G服務使用。



(2011/12/20)

根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最新通過的「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契約範本」,未來消費者申辦行動上網,將享7天的鑑賞期;對於已綁約的消費者,若遇斷訊連續超過72小時,即可免付當月月租費。此契約的訂定,提高業者所應負擔的賠償責任,有助電信業者加強提供更穩定的訊號傳輸品質。行政院消保會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將試用期從原來的2天,修訂提高為7天、168小時,未來消費者可向業者申請試用行動上網,等充分試用評估上網品質後再決定是否確定申辦,但一個門號僅有一次試用機會。而對於已使用行動上網的消費者,也另有保障。消保會表示,新修訂的契約,只要是由電信業者所導致的手機上網問題,例連線錯誤、遲滯或斷訊,出現超過2小時,消費者就可獲減收月租費5%或同等值電信服務的賠償;8到12小時可獲減免10%;依此類推,12到24小時、24到48小時、48到72小時,分別可獲20%、30%、40%的減免,連續遭阻斷72小時,即不需付月租費。





2012年1月


(2012/1/11)

針對行動上網訊號不穩的現象,消保會發布「行動通信網路業務服務契約範本」,近期將由NCC公告上路,消費者最多將有7日試用期評估傳輸品質,再決定是否申辦行動上網服務。但消基會針對已推出試用方案的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及威寶電信調查發現,7日試用期中有許多不合理的規定。中華電信於合約中規定,服務申辦後不接受以訊號不良為理由求償;台灣大、遠傳及威寶規定試用期滿,若消費者未主動辦理中止,則視為參加綁約專案;中華電信、台灣大及遠傳更明定,一組身分證字號僅能申請一次試用服務,忽略未來網路品質改變的因素,形同限制消費者權益。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表示,目前消保會尚無法對違反契約範本進行開罰,僅能依消保法第17條對業者提出改正,並呼籲NCC應對契約範本內容審慎修正,增加規定不得記載事項,要求業者於定型化契約列入詳細規定,才能真正保障消費者權益與達到法律強制規定的效果。






2012年2月


(2012/2/7)

2011年是臺灣雲端運算元年,2012年則被視為「個人雲端年」。中華電信看準雲端錢景,自去年開始佈建雲端硬體設施,目前全台已擁有四個機房,預計今年具體推出「六雲服務」:個人雲、儲存雲、企業雲、觀光雲、流通雲、健康雲。其中「個人雲」指的是提供個人雲端儲存空間的CloudBox及管理個人資訊的Cloud PIM,兩者也整合在一起,不論是行動上網或寬頻用戶皆受惠。中華電目前也加入臺灣雲端運算產業協會所推動「臺灣雲谷(Cloud Valley)」計畫,與廣達、緯創、英華達等共同與大陸雲端產業串連,共構完整的雲端供應鏈,期待臺灣雲端服務能打入國際市場。中華電預估未來雲端貢獻營收將以倍數成長,今年可望達到新台幣5億元,種種跡象顯示雲端運算勢不可檔,而產業對雲端錢景也非常樂觀。



(2012/2/8)

大陸市占率最高的銀聯卡與臺灣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將於8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正式對外宣布核准銀聯卡在臺灣的網路商店交易,即持有銀聯卡的民眾,不論身在何方,將來皆可以透過臺灣網路商家購買商品或刷卡捐錢。過去必須有實體店面的商家,才可以做銀聯卡的生意,現在則是透過網路也可以做生意。網路商店能克服實體店面無法突破的地理限制,但接下來需要面對的還有物流以及兩岸針對各類商品的檢驗標準等相關議題,因此更需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來因應跨國交易的開放。



(2012/2/14)

電子發票邁入全面推動階段,3月起,民眾只要上網註冊,即可自製個人專屬條碼,取代現行載具,未來只需一條碼在手,將可暢行各商家。民眾現今持載具消費,不僅可由政府幫忙對獎,獎金更可自動匯入指定帳戶,為一大吸引力。但目前電子發票所用載具,為商家發行的會員卡,如全聯使用全聯福利卡、7-ELEVEN則是iCash,不只無法通用,且有非每家商店均發行會員卡的問題。但目前專屬條碼將打破使用藩籬,民眾只須上電子發票平台,以個人手機號碼註冊,即可列印專屬條碼,置於皮夾或卡夾方便使用,家人可共用一條碼,讓家中的電子發票管理更方便。



(2012/2/25)

2010年Google推出Chrome線上應用程式商店(Chrome Web Store)服務,每天的下載量超過數百萬個應用程式。該應用商店的用戶數,更在日前宣布正式突破 5500萬人次。Google線上商店於22日宣布臺灣版正式上線,提供貼近臺灣地區使用的繁體中文介面,臺灣使用者目前能利用Chrome線上應用程式商店下載如憤怒鳥、寶石方塊、植物大戰殭屍、魔幻堡壘等眾所熟知的應用小遊戲,或是下載安裝實用小工具如AdBlock來阻擋網路廣告。用戶也可以在上面發布自行設計的程式,讓全球所有使用者下載。





2012年3月


(2012/3/7)

正值創新的網路獲利模式與傳統版權之間的爭議不斷之時,臺灣本土的新興網路廣播社群Now.in因遭到「侵犯著作權」以及「疑獲取不法商業利益」之控訴,而於3月2日停止服務。它曾經是代表臺灣進入美國Intel Challenge比賽前八強的一家公司。



(2012/3/21)

《數位時代》雜誌3月初公佈2012年的「臺灣網站100強」名單,臺灣最大的遊戲社群網站「巴哈姆特」已連續四年都榜上有名,今年更是突破以往的成績,排列第5名!帶著喜悅的心情,巴哈姆特於前天(19日)正式與國泰世華銀行合作,首創國內「線上遊戲虛擬貨幣信託管理機制」,預計7月啟動。巴哈姆特現在已有250多萬會員,平均每日有97萬的使用者,許多熱中線上遊戲的玩家經常花大筆的錢購買遊戲貨幣,但同時也會擔心業者經營不善而倒閉,導致玩家「虧很大」。於是保障玩家的信託機制應運而生,預付的貨幣委託國泰世華銀行保管,且在未來有一定機制取回等值的新台幣。



(2012/3/22)

臺灣無線電視頻道(公視、中視、台視、華視、民視)將於5月開始分4階段關閉類比訊號,預計於7月份全面數位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陳正倉表示,未來的100天,NCC將利用媒體以及與地方政府合作,加緊腳步密集宣導。無線電視目前同時播送類比和數位訊號,7月份類比訊號將會關閉,數位化之後,民眾可以享受更優良的收視品質,畫面清晰且收視順暢,原本5台的無線電視頻道也增為16台。陳正倉表示,無線電視數位化是政府的重大建設,下一波將進行有線電視數位化的推廣,預估於2014年,邁向電視全面數位化。





2012年4月


(2012/4/5)

看準雲端商機, 搜尋引擎Google強力經營亞洲市場!預備投資7億美元、興建3座資料中心,包括香港、新加坡和臺灣;其中,臺灣規模最大,占整體計畫總經額超過3億美元,換算成台幣高達90億元,地點則選在彰化彰濱工業區,期望可以打造其成為亞太最大的雲端中心,並於昨日(9號)舉行動土典禮。去年拍板定案的臺灣資料中心,即將成為及Google雲端服務的重心,在彰濱工業區占地達15公頃,面積是香港、新加坡佔地的四倍,也是投資、加碼金額最大的資料中心。預計在今年底就可以完工,而明年下半年可以正式啟用,該資料中心服務的對象是全球,值得一提的是,臺灣將可以擁有優先權。



(2012/4/24)

日前丁守中等立委提案修正消保法,將特定商品排除在「七天猶豫期」之外,引來各界熱烈討論。現行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對郵購商品有異議,7日內可無償退貨,前提是付費前無法實際檢視商品─包含電視、網購、電話、型錄等都在郵購之列。修法方主張在此條款後面加上「有合理例外情事,不在此限」,並交由行政院定義何謂「合理例外情事」。 修法主要是為了排除特殊商品,如影音產品、生鮮食物、版權商品等相關的消費爭議。立委指出,英、美、日、韓等皆有在消保法明訂可排除的特殊情況,加上目前網購環境漸趨成熟,可適度參考國外作法,促進產業發展。對此,消基會則反駁,網購環境仍普遍不佳,若要學習國外增設排除條款,應先參考國外消費者保護的先進作法。消基會官員希望業者提供「合理的檢視」取代修法,只要消費者在付費前有可以試讀、試用的機會,七日猶豫期就無法生效。然而,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李鎂表示,電商業者曾多次表示七日猶豫期造成經營不便,建議產業界也應加入法規制定的行列。





2012年5月


(2012/5/1)

淘寶網昨宣布與臺灣Visa合作,讓廣大消費者將可利用臺灣發行的Visa信用卡與Visa金融卡,在淘寶網上透過支付寶輕鬆付款。來勢洶洶的淘寶網,2009年進軍臺灣市場,到達率不到半年就已超越許多國內網購平台,甚至包括在台耕耘多年的國際網拍平台eBay。為了不讓付款成為在台壯大的阻礙,2010年開始淘寶網便推出可利用部分銀行發行的Visa信用卡購物,而今起則開放臺灣所有銀行發行的Visa卡消費者,都可享受這便利。



(2012/5/10)

近年來電子商務交易的日漸蓬勃,也帶動了金流及物流業的發展。為了提升電子商務的交易品質與效率,在經濟部商業司和資策會的輔導下,財宏科技和新竹物流共同推出整合金流和物流的代收支付平台「支付達」,也為買賣雙方提供了一個安心有保障的交易平台。「支付達」平台主要提供代收代付的業務,進一步整合貨款支付以及商品配達的雙重業務,由財宏科技提供服務窗口,新竹物流提供物流配送和代收貨款的服務,並由臺灣銀行提供貨款的履約保證。買家在付款後,貨款會暫時保管於銀行負責的代收專戶,在收到商品7日內若沒有異議,匯款即會自動撥付給賣家,若買家不滿意,也可透過「支付達」提出退貨申請,以確保交易的安全及完整性。



(2012/5/17)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於去年(2010)大幅修法,並更名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其中為了保障兒少上網安全的「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便隨之失去法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遂決定廢止,但其他防護機制仍會持續運行,並且依新法第46條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過去,兒少法27條所訂定之「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規定,內容為限制級的網站,應標示限制級分級標識或「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瀏覽」字樣,在網路低度管制的理念下,運作方式為業者自律,而NCC本身則建立WIN網路單e窗口,僅受理民眾不當內容之檢舉,轉由網路平台業者處理,不介入內容管制。





2012年6月


(2012/6/5)

台北國際電腦展(COMPUTEX TAIPEI 2012)五號登場,今年以「Ultrabook」、「智慧型手持裝置」、「電子閱讀」與「雲端技術」為四大主題。其中微軟特別選在此時發表Windows 8,以及各家廠商超薄筆電Ultrabook的亮相,都是今年展出亮點。今年的Computex總計有1800多家國內外廠商報名,規模比去年增加2%,再創歷史新高。據了解,亮點之一的Ultrabook,不僅是搭載Ivy Bridge的新一代機種,更擁有超輕薄化特點、高效能、高耗電的CPU加值,今年更傳出可推出搭載雙核、低耗電的Ultrabook。 而眾所矚目的微軟Windows8,將加入新聞、體育與旅遊等Metro介面,並融合觸控操作與傳統Windows 界面,擴大從平板、筆記型電腦到電視螢幕的應用可能。加上近期  大型觸控面板的發展,像穿透式顯示螢幕、3D應用面板等,都讓Windows8跨界面的使用特性,為筆電、平板、智慧型手機產業帶來新商機。



(2012/6/14)

為了推動節能減碳,減少用紙量,電子發票自2010年底開辦至今已經接近2年,今年3月推出共通性載具,民眾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雲,以手機號碼及Email申請條碼,條碼可以列印出來貼在多處,由7月1日開始,消費時秀出條碼,電子發票即會記載在條碼上,不會再拿到紙本發票。財政部推動電子發票計畫分為3階段,目前屬第1階段「適應期」的尾聲,消費者在配合電子發票試辦的商店消費之後,仍會拿一張感熱紙的發票,看似沒有省紙,但其實店家過去開發票須多留一張紙本存聯,而推動電子發票後,資料會上傳到直接財政部。手機條碼是推動第2階段的「成長期」的第1步,財政部希望透過多元載具,增加索取電子發票的便利性,接下來還將規劃信用卡、金融卡等載具。第3階段「成熟期」,將不再提供紙本電子發票,目標為電子發票量達到總發票量的一半,落實環保無紙化。



(2012/6/20)

臺灣微軟(Microsoft)日前正式推出雲端服務Windows Azure,提供更開放、簡易且彈性的雲端服務,包括雲端平台、基礎運算租用與網頁代管服務,除提供中文化網站、電話服務及技術支援外,也提供台幣計價模式且可開立統一發票,為臺灣企業拓展全新的商業應用模式。企業可採用線上付費或大量授權模式租用此服務,其中線上付費模式主要為按照使用量多寡收費,而大量授權模式則按租用服務多寡計價。在資訊安全與隱私權方面,Windows Azure不僅擁有ISO27001、SSAE16等多項國際資安認證,且達到CSA(Cloud Security Alliance)的雲端控管多項評估標準。



(2012/6/21)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繼2003年推出中文網域名稱註冊服務後,在今年初又發佈了「中文化電子郵件地址」的應用服務,今後網友將可以在電子郵件地址上使用中文,以Service@twnic.net.tw為例,將可改為「客服@台網中心.臺灣」來收發電子郵件。未來如果可以設定中文化電子郵件地址,將可以使郵件地址更方便記憶,使電子郵件服務更為普及,讓不懂英文的銀髮族,更能輕易地使用慣用語言收發電子郵件。由於今年初才推出標準,國內僅網擎資訊與TWNIC合作,因此目前中文化電子郵件,仍在推廣階段,所以目前若要寄電子郵件給國外的收件者,仍需以英文電子郵件地址寄出。



(2012/6/28)

蘋果旗下的iTunes Store繼之前推出以台幣計價的方式後,又一口氣在亞洲十二個國家推出專屬的iTunes Store。包括臺灣、香港以及新加坡等都在內。民眾將可以透過商店下載App、購買唱片、甚至是租看或購買影片。蘋果表示,在音樂方面,每個國家的歌曲數量高達2,000萬首,都有提供用戶90秒的試聽服務,可以購買單去或整張專輯,也都是來自大型唱片公司與獨立唱片公司所製作的,其他尚有電影和電視節目等影音服務,其中,影片的出租功能特別吸睛,由於較購買便宜許多,民眾可以有機會觀賞多部影片。




資料來源:EC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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